Friday, July 10, 2020

打破壟斷扶持本地承建商發展(文:黃偉信) (09:00) - 20200710 - 文摘 - 明報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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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數中資、海外承建商壟斷近年政府工程

多年來不少基建工程均由數間公司壟斷,例如港珠澳大橋、中環及灣仔繞道的相關工程,甚至出現項目管理問題的沙中線紅磡站擴建工程,均由同一間跨國企業為總承建商。根據資料,2010至2019年期間,本港涉金額逾10億港元的基建項目合約有53項,但當中只有6項由港資公司投得,而由本地與非本地公司合資,以及中資或外資公司投得的,則分別有17項及30項。若以項目金額計算,差異則更為明顯。港資公司贏得的只佔合約總額的2.4%,而由本地與非本地公司合資,以及中資或外資公司贏得的,則分別佔21.5%及76.1%。詳情請見附圖。

這一來是因工程界內港資大型承建商不多,加上政府及大企業的基建工程長期批予中資以至海外大型承建商,致本地公司難以透過參與大型工程累積經驗(portfolio)擴展其業務及規模,繼而令它們承接工程的種類及規模有所局限,形成惡性循環。當中,外資公司並非立足於香港,不少來港的資深海外從業員完成項目後便離港,無助本地業界的發展和技術傳承。在中資及外資長期「壟斷」大型工程的情况下,主要技術崗位和項目管理崗位往往由外籍人士擔任,真正可供本地工程師及技術人員提升重點專業技術(如複雜水下工程、隧道挖掘、爆破)的空間,以及項目管理職位的晉升機會,十分有限。

另外,政府對工程合約投標評分標準有利大公司,標準往往着重投標價格及承建商過往同類項目經驗及表現評核,門檻十分高。例如在沙田污水處理廠和將軍澳-藍田隧道相關工程的投標條件中,均有要求投標者過去一段時間內曾完成至少一項同類工程合約。在這樣高門檻的要求下,一些過往已難進入市場的新興及中小型承建商,根本不可能贏得需要「同類工程經驗及表現」的大型政府工程合約。

應要求海外投標者與港企合資

要解決本地業界困境,政府一方面要「做大個餅」,制定工程長遠發展藍圖,規劃未來工程時間表,穩定每年規劃及推出的工程量,亦應簡化現行審批土地發展及工程程序,減少業界與政府磋商、處理規劃及審批涉及的行政手續和時間。

其次,政府應於可行情况下,把大型工程「斬件」招標,降低入場門檻。更重要的是,政府應仿效外國做法,要求海外大企業投標香港合約時,必須與本地企業以合資形式合作,使更多本地中、小型公司可以參與投標,打破大公司壟斷。外地(如馬來西亞)的大型工程項目,本地企業的參與必須佔一定百分比,甚至過半。

最後,政府應協助本地中、小型承建商參與外地大型基建工程,累積經驗。政府可為這些承建商穿針引線,例如安排本地承建商參與跨境或海外大型項目,並為它們提供法律、聯絡以至財務上的支援(如低息貸款),增加其競爭力。

過往港府任由非本地承建商壟斷本地工程,以致業界發展裹足不前,寄望政府考慮上述建議,使業界能有良性競爭及多元化發展,也為從業員創造更多職位和發展空間,使工程業界盡快渡過難關之餘,更能突破局限,孕育出更多的國際性工程企業。

作者是香港工程師學會傑出青年工程師得獎者、香港青年專業聯會創辦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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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ly 10, 2020 at 08:06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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