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August 30, 2020

執法結束打回原形?學者:改善交通工程 懲罰也是教育 - UDN 聯合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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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部和警政署聯手路口交通大執法。有學者表示,交通政策的推動,分為三階段工程、教育、執法,「執法是最後一步」,否則大執法一結束,用路人的習慣恐打回原形;也有學者認為,「懲罰就是一種教育」,有執法,民眾才會尊重法律。

消基會交通組副召集人李克聰表示,推動交通政策,政府應注意三個「E」:交通工程(Engineer)、宣導教育(Education)、執法(Enforcement),執法是最後一個方法。

李克聰建議,要減少行人在斑馬線發生交通事故,工程方面可將路口行人穿越線(斑馬線)往內縮,減少駕駛視線死角;或是在大型路口,設計對角線穿越線,在行人過馬路時,四面八方的車輛「全紅」;也可在交通號誌上,設計車輛左右轉專用的時相,避免與行人爭路。

李克聰也說,改善工程後,政府可透過宣導教育,說明交通工程變革,且預告執法,以加強九月一日執法效度。

國防大學管理學院運籌管理系教授王中允則認為,強力執法有助於短期,以及中長期減少行人在斑馬線發生交通事故。雖然現行法規已規定,駕駛行經行穿線,無論是綠燈、紅燈,都必須減速慢行、注意行人,但仍有不少駕駛認為,「綠燈,就是我的路權」,視法律為無物,也導致交通事故層出不窮。

王中允主張,「懲罰是一種教育」,短中長期,只要政府強力執法,可引導民眾遵守法律規範,改善現行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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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ugust 31, 2020 at 12:28A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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